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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问”合作社与家庭农场

    信息发布者:pu0104
    2016-12-16 18:57:07   转载

    家庭农场、合作社有哪些政策红利

    近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新增加的农业补贴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以往国家在农业项目的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而这次针对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则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多个方面给出空前的力度,主要新增财政支持如下:

    1.财政直补:积极牵线搭桥,千方百计协调各金融机构和涉农保险公司,加大信贷投放,帮助家庭农场拓宽信贷渠道;

    2.税收减免:创新担保方式,优惠贷款利率,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建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扶持家庭农场主创业;

    3.保险支撑:积极为家庭农场拓展保险品种,提高保险赔付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农场经营风险;

    4.用地扶持:要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用地入股和抵押,农村不动产或农产品抵押贷款等路径。

    两者在申请补贴范围上没有相差太大,但是家庭农场主要以个体为主,为合作社则强调种植大户的联合。如2014年昆明市政府提出《昆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办法(草案)》中提到,鼓励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比家庭农场获取补贴金额更大,更容易得到国家政策倾斜。

    家庭农场、合作社角色功能有何区别

    家庭农场——适宜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的家庭农场主要以种养业为主,很难延伸产业链至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前期的产品研发。

    合作社——从事的可以是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业务,甚至可以涉及到内部的金融业务,是一种侧重于资源整合的组织形式,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又可以进行生产前端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研发以及生产环节之后的流通、加工等增加农业附加值的环节。

    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前景如何

    从2013年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到2015年迎来了快速发展,与家庭农场的支持政策也将相继出台。比如去年11月底中央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就指出,“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施行已经多年,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我国合作社的注册数量已经达到100多万家,但是存在着很多运营不规范甚至是空壳合作社现象。所以,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合作社的发展。2013年一号文件指出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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